3.4高爐煉鐵工序單位產品能耗
在統計期內高爐煉鐵工序生產1噸合格鐵水,扣除煉鐵過程中自身回收利用及外供的二次能源量后,實際消耗的各種能源量的總和。
在高爐煉鐵過程中可以得到高爐煤氣和高爐余壓發電(TRT)等二次能源。
3.5轉爐煉鋼工序單位產品能耗
在統計期內轉爐煉鋼工序(不包含鋼水精煉和連鑄)生產1噸合格鋼水,扣除轉爐煉鋼過程中自身回收利用及外供的二次能源量后實際消耗的各種能源量的總和。在轉爐煉鋼過程中可以得到轉爐煤氣和余熱蒸汽等二次能源。
3.6電爐煉鋼工序單位產品能耗
在統計期內電爐煉鋼工序(不包含鋼水精煉和連鑄)生產1噸合格鋼水所消耗的各種能源量的總和。
3.7熱軋工序單位產品能耗
在統計期內熱軋工序生產1噸合格鋼材,扣除熱軋過程中自身回收利用及外供的二次能源量后實際消耗的各種能源量的總和。在熱軋過程中,可以得到加熱爐產生的余熱蒸汽等二次能源。
3.8冷軋工序單位產品能耗
在統計期內冷軋工序生產1噸合格鋼材所消耗的的各種能源量的總和。
4.能耗統計范圍
4.1能耗統計原則
能源消耗量應按“誰消費,誰統計”的原則計算,各生產環節和系統的能源消費量的統計計算既不重復,又不漏計。
4.2燒結工序單位產品能耗范圍
包括燒結生產系統能耗、輔助生產系統能耗和生產管理系統能耗。扣除工序自身回收利用及外供的二次能源量。
4.2.1生產系統能耗:從熔劑、燃料破碎開始,經燒結配料、原料運輸、工藝過程混料、燒結機、燒結礦破碎、篩分等到成品燒結礦經皮帶機進入煉鐵廠燒結礦槽為止的各個環節的能耗。
4.2.2輔助生產系統能耗:機修、檢化驗、計量、環保等各個環節的能耗。
4.2.3生產管理系統能耗:生產辦公、生產調度指揮等環節的能耗。但不包括直接為生產服務的附屬生產系統的食堂、保健站、休息室等消耗的能源。
4.3煉焦工序單位產品能耗
包括煉焦工藝生產系統能耗、輔助生產系統能耗和生產管理系統能耗。扣除工序自身回收利用及外供的二次能源量。二次能源中的干熄焦計算到蒸汽。
4.3.1生產系統能耗:包括備煤車間(不包括洗煤)、煉焦廠內部原料煤的損耗、煉焦車間、回收車間(冷凝鼓風、氨回收、粗苯、焦油、脫硫脫氰、黃血鹽)的能源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