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1日,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發布《廣東省2023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根據方案,2023年度納入碳排放管理和交易范圍的是廣東省行政區域內(深圳市除外)水泥、鋼鐵、石化、造紙、民航、陶瓷(建筑、衛生)和交通(港口)等行業年排放1萬噸二氧化碳(或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數據中心行業年排放1萬噸二氧化碳(或運行機架數達到1000標準機架)及以上的企業,共391家。其中,水泥企業60家,陶瓷企業132家。2023年度配額總量為2.97億噸,其中,控排企業配額2.83億噸,儲備配額0.14億噸,儲備配額包括新建項目企業有償配額和市場調節配額。2023年度配額實行部分免費發放和部分有償發放,其中,鋼鐵、石化、水泥、造紙控排企業免費配額比例為96%,民航控排企業免費配額比例為100%,陶瓷(建筑、衛生)、交通(港口)、數據中心控排企業和自愿納入的企業免費配額比例為97%,新建項目企業有償配額比例為6%。2023年度有償配額計劃發放50萬噸,于2024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分兩期競價發放,競價發放具體規則見競價公告。省生態環境廳可根據市場情況按程序增加配額有償發放的數量及次數。

水泥:(60家)




陶瓷:(132家)











